群众文艺创作,是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源头活水,是人民群众表达心声、展现才华、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。文化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,其工作的中心环节,无疑在于卓有成效地“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”。这不仅是职责所在,更是使命所系。
一、 明确定位:创作是群众文化工作的灵魂
群众文艺创作并非专业院团的“专利”,它根植于广阔的社会生活与民众的日常实践。文化馆的核心职能,便是将散落在民间的创作热情、艺术火花有效地组织、引导、激发出来。这要求文化馆工作者,如戴珩同志在其工作中所强调和实践的那样,必须具备敏锐的发现眼光、专业的辅导能力和高效的组织能力。要深入社区、乡村、企业、校园,发现创作苗子,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、生活的变迁,将这些鲜活素材转化为文艺创作的富矿。组织创作,意味着提供从创意萌芽、作品打磨到排练提升的全过程支持,让群众的艺术表达从自发性走向自觉性,从粗糙质朴走向精雕细琢。
二、 创新机制:搭建多层次、立体化的创作平台
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,不能停留于口号和零星活动,必须建立常态化、机制化的支撑体系。这包括:
三、 拓展外延:以交流活动促创作、活氛围、扩影响
“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”与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”是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的一体两面。创作是源头,交流是活水。文化馆在狠抓创作的必须大力组织开展多层次、多样化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:
文化馆工作必须以“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”为中心环节,将其作为激活群众文化生命力的核心引擎。通过系统化的组织、专业的辅导和机制化的保障,源源不断地催生反映时代气象、贴近人民生活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。通过精心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”,为创作成果提供展示的舞台、比较的镜鉴和提升的动力,形成“创作—交流—提升—再创作”的良性循环。唯有如此,文化馆才能真正成为群众文艺繁荣发展的策源地与推进器,为夯实文化自信的群众基础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贡献不可替代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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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15:28:17